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赤峰市委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落实斗争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导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制定《赤峰市国土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按“三有”要求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场所、经费。强化教育培训,将扫黑除恶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对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中。市旗两级均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体系,明确了两级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局多次派出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旗县区局(分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采取措施全力推动本地区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层层传导压力、责任逐级压实。
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持续不断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公布了市本级及12个旗县区自然资源局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举报渠道,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应知应会手册3000余本,悬挂横幅标语7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300余张,播放LED滚屏1万余次,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多次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知识学习。
制定了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线索排查方案,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专项行动,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黑恶势力操控的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入手,重点排查集体土地使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招投标、资源权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行业管理、执法查处、干部职工履职等九方面问题,深挖隐藏在其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共收集线索27条,包括群众举报8条、工作摸排8条、交办转办11条。经核实确认12条为有效线索,现已按程序和管理职能分别移交相关部门。
彻底梳理问题,依法履行职责。按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对2016年至2018年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梳理排查工作,达到“两个清零”工作目标,制定下发《关于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核查整改的通知》,对2016年至今已查处整改完毕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逐一进行排查认定,一旦发现坚决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行政执法职能履行到位。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借势借力,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秩序,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