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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六项措施提升矿业权审批效率助力矿业经济市场焕发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5-03-14 16:45 来源: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自然资源厅举办了全区矿业权审批管理培训,重点强调了矿业权审批的时限要求。培训结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召开矿政管理会议,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在经过了为期半个月的深入研究和广泛探讨之后,结合了矿产企业实际需求的背景,局内制定并出台了若干具体措施,旨在对矿业权审批的质效提出新的要求。首先,要求各个科室对厅下发的二级联审情况统计表进行仔细的自查,特别关注其中存在的超时审批和需要补正的情况;其次,近期将二级联审情况统计表下发至各个旗县区局,由各旗县区局进行自我检查,确保审批流程的合规性;第三,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联审各环节的时限要求进行审批工作。除了探矿权保留和注销登记事项的会签时限为1个工作日之外,其他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事项的会签时限都必须严格控制在2个工作日之内;第四,市局的各个科室负责督促旗县区的相关股室严格按照会签环节的时限要求进行审批工作;第五,市局的各个科室需要督促旗县区的相关股室按照既定的模板填写会签意见,并且要将矿业权人需要补正的材料详细列明具体内容及要求,一次性填写在会签意见中,以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市局将通报情况传达至各科室,旗县区则通报至各股室。对于通报次数屡次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至纪检组进行严肃处理。

这些措施的实施,标志着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在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通过这些具体的举措,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有效缩短审批周期,减少企业等待时间,从而激发矿业市场的活力,促进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月通报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各级审批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审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