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保障2026年赤峰市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与矿业经济“六个一批”工作落地见效。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当前采矿权新立、续期登记中,征求意见环节繁琐、耗时偏长等突出问题,出台四项具体举措,力争破解办理周期长难题,提升矿业权管理服务质效,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一是前移服务关口,推动服务模式从“被动等待”向“主动服务”转变。建立采矿权有效期管理台账,以有效期届满日为节点,提前3个月启动部门核查意见征求,严格按规范范本出具意见,主动对接矿权人核对相关信息,原则上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45日前交付核查意见,将以往受理后“挂起”函询调整为前置核查,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文物核查前置攻坚。将文物核查作为前期工作重点,主动对接同级文物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提前6个月分批集中征求文物部门意见,提前3个月正式上报相关文件,并同步附文物意见与矿区范围矢量文件,有效破解文物核查周期长瓶颈,保障登记工作推进时效。
三是精简登记要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新《矿产资源法》“权证分离”要求,明确采矿权续期登记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旗县区政府资源环境承载力意见,同步推动该意见前置出具,切实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下一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能力,持续破解矿业权管理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以优质、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护航全市找矿突破取得新成效、矿业经济实现新提升,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