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近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盟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编制了《赤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并对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向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目前,《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由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
《规划》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分区、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生态修复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特征,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保育、治理修复等重大工程研究,设置了山水林田湖草沙要素调查与修复路径、赤峰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和修复策略、赤峰市水资源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以及赤峰市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四个专题研究。充分衔接自治区级生态修复规划,统筹谋划赤峰市区域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作,为赤峰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引。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胡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