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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赤峰市推进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5-12-24 16:52 来源:办公室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清理过期矿业权数据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5〕131号)要求,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刘江明副处长赴赤峰市指导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赤峰市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议,汇报了辖区内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进展。

刘江明副处长逐矿核对了过期矿业权数据信息,研究制定清理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要求符合公告注销条件的,依法依规履行公告注销程序;对因系统原因无法进行数据清理加快处理过期无效及重复数据同时指导赤峰市建立“到期提醒—登记办理—过期核查—公告注销—系统更新”闭环管理机制,从源头避免新增数据遗留问题。

下一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矿业权人及时办理矿业权登记手续,持续推进剩余过期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确保应清尽清、应销尽销。此举将有效解决矿权“多、小、散”问题,推动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