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监测设施运维管护移交会议。会议的召开为接下来的建设单位和运维管护单位成果移交奠定基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勘处处长周朋翰、副处长刘鹏,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以下简称“地调院”)副院长石建军、高征西及院有关处室负责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吴俊岭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项目承建单位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白晋斌及项目相关负责人参会。会议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勘处副处长刘鹏主持。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勘处处长周朋翰在会上指出,根据厅党组会议决定,由地调院接收沉降项目后期运维管护工作,相关运维费用已列入2026年财政预算。他强调:地调院与赤峰局需密切协作,尽快完善移交方案,确保监测设施平稳过渡。赤峰市自然资源局要做到项目资料应交尽交,地调院要全盘接收,相关设备资料要拍照、建档、编号。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要组织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地调院要安排好维护人员,设立A、B岗,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介绍了监测网建设成果,包括GNSS基准站、地下水监测井等设施的布设情况与技术参数,并提出运维管护初步方案,并就设施移交标准、数据共享机制等提出建议。双方约定,在移交方案正式敲定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将先行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地调院熟悉设施操作规范,为后续全面接管奠定基础。
此次会议标志着内蒙古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进入运维管护新阶段。项目的运行将有效提升区域地质灾害预警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自治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