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组织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最新决策部署,全面传达学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并对下一阶段全旗非煤矿山重点监管工作进行统筹部署。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会议指出,“十条”规定条条都是刚性落实标准,释放了“安全不容讨价还价”的强烈信号。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对标对表,确保100%取得采矿许可证合规生产、100%落实地下矿山“三大系统”有效运行、100%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与工艺,从源头规范生产建设秩序,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针对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薄弱环节,会议对依托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统筹作用,打破部门壁垒,构建横向协同联动、纵向层级贯通的联合监管体系。自然资源部门将联合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监察等部门,聚焦辖区高风险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此次落实“十条”规定和联合检查为契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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