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自然资矿公示〔2026〕47号
根据《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号)有关规定,现将松山区初头朗镇石英砂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深部勘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二、受让人
名称:赤峰有民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三把伙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0N1RYDX7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山区初头朗镇石英砂矿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深部勘查
勘查矿种: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赤峰市松山区
面积:0.0293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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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
1 |
4688155.3500 |
40389600.6300 |
118°39′38.707″ |
42°19′15.411″ |
|
2 |
4688089.1200 |
40389634.3200 |
118°39′40.223″ |
42°19′13.282″ |
|
3 |
4688270.7600 |
40389987.9100 |
118°39′55.537″ |
42°19′19.347″ |
|
4 |
4688335.9800 |
40389954.1900 |
118°39′54.020″ |
42°19′21.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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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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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深部勘查探矿权坐标范围与采矿许可证坐标范围有误差的,以采矿许可证坐标范围为准。 |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0〕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平面垂直投影深部或上部,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12号)执行。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申请协议出让条件。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6-5891926 传真:0476-5891926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