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内蒙古莹润矿业有限公司宁城县三座店镇小梁子村萤石矿等4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现予公告。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4个通过评审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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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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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莹润矿业有限公司宁城县三座店镇小梁子村萤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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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金石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哈拉卜罗膨润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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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林左旗磊鑫矿业有限公司叶腊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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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德隆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敖包山矿区饰面石材用玄武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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