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翁牛特旗巴嘎他拉白石矿等4个企业编制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6年度第十五批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7日
4个拟通过评审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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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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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翁牛特旗巴嘎他拉白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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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峰市契丹矿业有限公司热河营子饰面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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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敖汉旗龙兴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康家营子天然石英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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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敖汉旗金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皋沟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附件:
赤峰市契丹矿业有限公司热河营子饰面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敖汉旗龙兴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康家营子天然石英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敖汉旗金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皋沟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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