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敖汉旗广厦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赤峰市青云规划测绘有限责任公司2家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测绘与科技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6-09-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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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测绘资质证书延续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44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01号)要求,我局对敖汉旗广厦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赤峰市青云规划测绘有限责任公司2家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申请单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赤峰市玉龙大街140号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