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克什克腾旗银源矿业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于家店矿区萤石矿等2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现予公告。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2个通过评审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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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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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克什克腾旗银源矿业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于家店矿区萤石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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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冰石河矿泉水有限公司宁城县黑里河镇南毛扎子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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