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1、耕地。全市耕地2792.83万亩。其中:水田34.08万亩,水浇地1339.72万亩,旱地1419.03万亩。
2、园地。全市园地22.00万亩。其中:果园21.27万亩,其他园地0.73万亩。
3、林地。全市林地4936.79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12.62万亩,灌木林地2420.02万亩,其他林地604.15万亩。
4、草地。全市草地3884.2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169.02万亩,人工牧草地78.93万亩,其他草地636.25万亩。
5、湿地。全市湿地105.36万亩。其中:森林沼泽0.20万亩,灌丛沼泽13.90万亩,沼泽草地7.98万亩,内陆滩涂54.83万亩,沼泽地28.45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6.91万亩。其中:城市16.38万亩,建制镇34.78万亩,村庄247.26万亩,采矿用地33.87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62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市交通运输用地57.8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8.42万亩,公路用地48.66万亩,机场用地0.78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03万亩。
8、水工建筑用地。全市水工建筑用地3.95万亩。
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4.1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5.52万亩,湖泊水面35.36万亩,水库水面18.90万亩,坑塘水面4.92万亩,沟渠9.42万亩。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