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地质勘查、矿产
开发、资源储量、安全生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综合防灾减灾、
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科。
个人简历
吴俊岭,男,蒙古族,1968年1月生,内蒙古开鲁县人,全日制本科学历,工程硕士,2009年7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9--1991.0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水文系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学生
1991.07--1994.12 内蒙古自治区一零一地质队地质员
1994.12--1996.02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勘院技术负责人
1996.02--1996.07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勘院副经理兼技术负责(正科级)
1996.07--1998.05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土地管理局科员
1998.05--2002.05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2002.05--2009.06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副科长
2009.06--2011.03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科科长(2006年11月至2009年7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11.03--2016.07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2016.07--2017.10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2017.10--2022.05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22.05--现在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