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自然资源局统筹安全与发展,构建“修复+建设+整治”的模式,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
一是加强矿山环境“修复”。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引导企业落实开采与修复同步责任,有效防控水土流失与土地沙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十四五”期间,全旗57家矿山企业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书,累计投入资金3010.3万元,治理面积2.976平方公里。持续加大对全旗25个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治理力度,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治理面积0.3695平方公里。
二是完善矿产规划“建设”。结合矿产资源现状,编制《敖汉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明确2处国家规划矿区建设计划,划定市级重点勘查区1处、集中开采区3处,推动完成萨力巴乡白土营子钨多金属矿、敖汉旗宋家湾子铅锌矿等3个探矿权的探转采工作,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严格矿产安全“整治”。建立与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动的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问题隐患“回头看”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年初以来,共排查37家次矿山企业,其中,32家处于停产状态,5家生产矿山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停产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都已完成,治理成果持续巩固。
下一步,敖汉旗自然资源局将持续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矿产资源集约利用与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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