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赤峰市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结合资源环境特点,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全过程,通过“四步走”举措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筑牢思想“根子”,锚定绿色发展方向。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二是建强责任“班子”,凝聚协同治理合力。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合力。2015年以来累计完成41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治理面积2.46平方公里;2020年以来累计完成95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治理面积3.27平方公里,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是搭好制度“台子”,规范开发利用行为。严格要求矿山企业遵守“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展“安全、环保、绿色”开采。强化日常监管,对矿山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环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四是盘活长效“棋子”,巩固治理成效。针对责任主体明确的矿山,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生态保护义务,督促在期矿山全部完成年度治理计划任务,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并足额缴存基金。明确目标导向,预计到2025年底,全旗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下一步,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将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让绿色成为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全旗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同共进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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