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持续做好不动产 “带押过户” 便企利民服务

来源: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7 17:20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在以往的二手房交易中,若不动产有未结清贷款,需先还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若要贷款还得将不动产再次抵押,整个交易周期长、成本高。2021年,赤峰市开始探索不动产“带押过户”,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该事项系统升级、业务流程改造、业务办理标准和申请材料等事宜进行了研究,并于当年12月14日实现了赤峰市本级第一笔“带押过户”业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政策落地,切实为群众降低时间成本,增加了交易安全,此外,办理过程无需公证、担保、预告登记,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流程更加高效便捷,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有效促进了赤峰市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和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3月底,赤峰市本级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7笔。同时,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谋篇布局、窗口前置,在赤峰市中心城区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兴业、蒙商、信用联社、公积金等八家金融机构设立便民网点,实现了涉贷类登记业务一站式办理,并同金融机构开发端口,打造了“不动产+金融”共享服务系统,实现了涉贷类登记业务“不见面审批”。

    下一步,赤峰市将以点带面,在市本级“带押过户”业务成功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十二个旗县区拓展,努力实现赤峰市全域“带押过户”办理,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

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王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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