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1 10:4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赤峰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赤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标志着赤峰市在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上迈出重要一步。 《规划》要求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市域规划分区,加强空间管控与高效治理。2035年,赤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22.155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77.92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847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自治区下达指标;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2700.00万亩。《规划》着力推动构建一屏两廊三区,一轴两带三心”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立足把赤峰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承接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中国北方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输出基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下一步,我市将全力以赴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走深走实,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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