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利用工作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6 16:38

为维护登记簿的物权公示效力,让不动产登记簿及登记资料既成为记载不动产物权信息的有效凭据,同时成为服务于纳税、入学、入户、开办企业等事项的合法证明,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多举措做好登记档案资料的管理利用工作。

做好登记资料转递及归档入库工作。在受理、审核登簿、制发证书及归档入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心相关业务操作规范传递登记资料,做好排序、编页、扫描、封装等工作,严禁非正常程序拆分登记资料。在入库环节,仔细核对档案数目,做好交接工作。

做好登记资料查阅及复制利用工作。建立以查阅电子登记簿为主,查阅纸质登记簿为辅助的登记资料查询制度。档案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应尽合理审慎义务,核实查询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利害关系证明等资料,指导填写查询申请书,按照申请查询的材料形式及中心相关查询管理制度对外提供登记资料。

推广应用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服务。推动线下人工查询向线上自助查询转型,中心已实现微信公众号登记资料查询“免申即享”,服务大厅已配置登记资料查询自助设备,申请人利用手机或在自助设备上自主操作,即可完成查询服务,办事高效便捷且减轻登记机构窗口工作压力。

友情链接
    • 主办单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管理: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中心
    • 蒙ICP备19002451号-1   网站标识码:1504000042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   
    •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64号
      联系电话:0476-5891619 邮编:0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