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成功为同一矿权人同步颁发采矿权证与采矿许可证,首次实现“双证齐发”。此举标志着全市矿业权登记正式进入物权与行政许可分置且并行的法治化新阶段。
此次服务聚焦于生产中矿山企业“双证齐发”无缝衔接的实际需求。针对审批系统无法同步办理物权与行政许可的问题,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企业,提前梳理材料清单,指导备齐要件,将物权会签会审及发放压缩至1天内完成,许可证录入半天内办结。同时,积极协调相关会签部门加快审批进度,避免因采矿许可证过期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进而造成企业停产和重办的情况发生。
“双证齐发”不仅精准落实新法“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证相分离”的要求,也结束了以往“一证载两权”的旧模式。通过清晰划分权利归属与行政监管边界,为矿权人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权利预期,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效提振了矿业市场投资信心。
下一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首本“双证齐发”为起点,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服务机制,为矿产资源高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筑牢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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