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划引领,长效监管。组织各旗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07家矿山完成计划书编制,累计完成年度治理面积5.38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一矿一策、动态监管”的治理格局。
二是争资争项,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治理项目储备与资金争取工作,组织3个旗县成功申报2026年度新入库项目3个,申请治理资金1174.21万元。同时,加快推进2025年国能集团“十公里”4个治理项目,总投资1.55亿元,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进度达80%,实现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协同。
三是攻坚销号,固本提效。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和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排查和治理工作。在全市437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已完成治理434个,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1.91平方公里,销号图斑364个。通过常态化抽查,反馈整改意见,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