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成功办理首例探矿权抵押登记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30 15:53

近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成功办理首例探矿权抵押登记业务,标志着新《矿产资源法》为矿山企业释放的政策“红利”正式落地,实现了地下“沉睡资源”向可流动、可增值资本的转化,进一步激活了赤峰矿业经济的发展活力。。

此次业务突破,得益于新《矿产资源法》的革命性变革——首次确立“权证分离”制度,该制度打破了过去探矿权“一证管到底”的传统模式,将探矿权从单纯的勘查许可,升级为具备明确财产属性的“不动产权”,从法律层面破解了以往矿业权抵押效力模糊、金融机构放贷顾虑重重的痛点,为探矿权抵押登记业务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为保障登记业务规范有序,此次登记严格依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临时服务指南》要求,遵循“登记生效”原则,抵押权自记载于矿业权登记簿之日起正式生效,其优先受偿权受法律强力保护,这一规定彻底打消了企业融资和金融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为业务落地提供保障。

下一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首例业务为契机,持续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抵押登记配套服务,推动更多矿业权资源进入市场流通,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助力赤峰矿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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