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发〔2015〕31号)要求,我局立即制定《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编制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责成执法监察科承办此项清单编制工作。“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对涉及市国土局现行140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此次梳理不但是对市国土资源责任科室权力的一次重新定位与确认,也是对监督部门行政权力、实施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我局已将梳理表上报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执法监察科
2015年11月6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