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
复垦“双随机、一公开”自治区级
检查情况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77 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4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12月份,自治区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随机抽查了我市11家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现将抽查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结果将作为旗县区自然资源局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异常名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请上述11家矿山采矿权人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完成整改,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纳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附件: 1. 赤峰市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自治区级检查情况一览表
2024年7月1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