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6〕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要素配置,保障我市“十五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做好“十五五”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工作,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总体规划》动态维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将《动态维护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日期:7日(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发送至邮箱cfgtkjgh@126.com。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18604769097
附件:
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动态维护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