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龙硕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拉其如德合作村
凝灰岩、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2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赤自然资发〔2022〕507号)等文件精神,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委托评审机构对《阿鲁科尔沁旗龙硕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拉其如德合作村凝灰岩、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联系人:李学刚
联系电话:0476-589193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拉其如德合作村凝灰岩、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意见(附专家签字表)
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