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发布时间:2025-12-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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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16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476-5891260
联系地址: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