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2号)等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4年度第九批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
2024年7月29日
1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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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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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1.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评审意见.rar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