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莲花山矿区五采区岩金矿等2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年度第二十一批拟同意通过的2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9日
2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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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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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莲花山矿区五采区岩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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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辽市旺达经贸有限公司敖汉旗巴彦宝力高矿区天然石英砂(铸型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
1.
赤峰华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松山区莲花山矿区五采区岩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通辽市旺达经贸有限公司敖汉旗巴彦宝力高矿区天然石英砂(铸型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