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宁城县青宇化工有限公司宁城县忙农镇刘家营子村潮洛海膨润土矿等2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年度第二十三批拟同意通过的2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2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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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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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城县青宇化工有限公司宁城县忙农镇刘家营子村潮洛海膨润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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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王府天然矿泉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松山区王府镇水泉沟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
1.
宁城县青宇化工有限公司宁城县忙农镇刘家营子村潮洛海膨润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内蒙古王府天然矿泉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松山区王府镇水泉沟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