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赤峰兴泰矿业有限公司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叉素沟矿区萤石矿等4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4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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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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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兴泰矿业有限公司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叉素沟矿区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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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德圣邺能源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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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翁牛特旗中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翁牛特旗石板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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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巴林左旗东方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铅锌铜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
1.
赤峰兴泰矿业有限公司喀喇沁旗王爷府镇叉素沟矿区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内蒙古德圣邺能源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
翁牛特旗中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翁牛特旗石板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
巴林左旗东方富源矿业有限公司铅锌铜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