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喀喇沁旗蓬隆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半截沟萤石矿等4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年度第三十一批拟同意通过的4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地质生态环境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1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4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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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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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喀喇沁旗蓬隆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半截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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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黄岗铁矿Ⅰ、Ⅱ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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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敖汉旗合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敖汉旗下湾子金磷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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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敖汉旗乾益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沟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附件:
1.
喀喇沁旗蓬隆矿业有限公司砬子沟半截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
内蒙古赤峰黄岗铁矿Ⅰ、Ⅱ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3.
敖汉旗合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敖汉旗下湾子金磷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4.
敖汉旗乾益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沟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5.
评审意见表.zip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