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赤峰峻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山区莲花山饰面用玄武岩矿等3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评审,现予公告。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3个通过评审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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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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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峻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山区莲花山饰面用玄武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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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城县鑫源铁矿宁城县鑫源铁矿霍家沟矿区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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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中研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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