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阿鲁科尔沁旗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以高质量信访服务保障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信访件批复至内设部门办理时,将信访件复印预留一份存档于局信访办公室进行备案,方便后期督促、跟踪办理情况,确保信访事项办理及时合法。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三审”机制,答复意见初稿形成后,先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再由局信访办公室复审,最终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制发。通过层层把关,确保答复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格式规范。
三是凝聚多部门合力。对涉及多个局属部门的信访事项,由局信访办公室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商研判,依据法律法规形成统一答复意见。同时,对长期缠访闹访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引导其通过法定诉讼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我局将坚守“人民信访为人民”理念,持续完善法治化信访工作机制,做到权责明晰、底数清楚、办理依法、运行规范,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全旗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稳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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